2008年10月4日 星期六

台幣大崩壞/Job


面額100萬元台幣紙鈔



註:1949年新台幣發行,明訂40,000元舊台幣兌換1元新台幣,台幣退位



中國歷史上面額最大的貨幣:60億元,不過Orz它只能買到當時的88粒米。餵雞,連雞都吃不飽。





想當然爾,只要彭懷南在的一天,就不用擔心這個問題。



不過從中國貨幣的演進來看,這的確是段可怕的歷史。



結論:當法幣與其連結標的脫勾時,就是早期的衰退指標。當貨幣重新發行時,就是向民間搶劫財富的手段。有興趣的人可以查法幣、金圓券、銀圓券、台幣、新台幣的歷史。抗戰期間,國民政府發行法幣,結束了中國500年的銀本位制,但法幣過度供應,超過原本計劃發行的1000倍,導致法幣崩潰。1948年時,國民政府再發金圓券,但十個月就眨值20000倍。這兩次的超級通膨,幾乎洗劫了所有的民間財富,這被認為是國民黨失守大陸、失去民心的原因之一。發行金圓券時,禁止私人持有黃金、白銀、外匯。凡私人持有者,限時收兌成金圓券,違者沒收。簡直無異於搶劫!而舊台幣與金圓券的連結兌換,也造成了舊台幣崩潰。這段歷史,有興趣的人請好好讀完。所有的貨幣就像所有的帝國,有它稱霸全世界的時候,也有它崩解的時候。除了黃金以外,沒有永生不滅的。





Ps.不過我承認我的確是撈過界了,Rran大才是貨幣專家。

關於美元的分析請看:沙灘上的貝殼,右下角有連結







法幣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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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幣是在中國1935年起由國民政府發行的法定貨幣(Fiat Money)。法幣的發行,結束了中國使用接近五百年的銀本位幣制。法幣後來因大量發行引發惡性通脹(Hyperinflation),在1948年由金圓券取代。

[編輯] 發行

民國初年的中國貨幣基本上仍是銀本位,沿襲以白銀作為貨幣。清末以前,多以銀兩作結算。自清代中葉起,隨著外國銀圓流入,民間開始流通銀圓。民國成立後,亦繼續以銀圓為通貨,北洋政府及國民政府皆有鑄造銀圓。至1933年國民政府規定「廢兩改元」,貨幣一律以銀圓為單位。民國初期,各地方銀行或政府亦常有發行紙幣,但流通及認受性不一,當中只以中國銀行及交通銀行發行的鈔票認受性最高。

國民政府在1927年北伐統一中國後,開始逐步施行貨幣改革,計劃主要由宋子文及孔祥熙負責推行。最先步驟是透過行政命令,以官股入股中國銀行及交通銀行,變相將其控制權改為完全國有(原先已是官方開辦的銀行,已是半官辦)。加上國民政府原有之中央銀行,國民黨基本上控制了中國的銀行業。1929年,美國經濟大蕭條。羅斯福總統為討好國內產銀州的議員,在1934年通過「購銀法案」,由財政部購入白銀作為儲備,頓時引起國際銀價高漲。中國當時為第三大銀本位國家,即時出現白銀外流,通貨收縮,引發利率急速上升,部分銀行錢莊倒閉。於是貨幣改革成為國家理財當務之急。

1935年11月4日,國民政府宣佈實行法幣改革,發行國家信用法定貨幣,取代銀本位的銀圓。將由中央銀行、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(後加入中國農民銀行)發行的鈔票,由銀本位改為法幣。限期收回其他紙幣。並且規定一切公私款項必須以法幣收付,將市面銀圓收歸國有,以一法幣換銀圓一元。法幣初期與英鎊掛勾,可在指定銀行無限兌換。1936年國民政府與美國談判後,由中國向美國出售白銀,換取美元作為法幣發行的外匯儲備,法幣改為與英鎊及美元掛鈎。

有人認為:由國家銀行發行,以國家信用保證的法幣,使貨幣與價格波動的貴重金屬脫鈎,在當時的中國是一種進步的金融制度改革;亦是現代國家金融體制下應有的特徵。法幣發行,統一了國內的貨幣,而通貨發行的控制權落在政府手中,國內白銀等硬貨幣,亦因此集中到政府手上。對抗戰時中國的財政維持,法幣有不可少的功勞。但實施的實際效果是,官辦的銀行掠奪了民間的財富,使民眾的儲蓄化為烏有。

[編輯] 抗日至崩潰

1937年抗日戰爭前,法幣的總發行量不超過14億元。1937年抗戰開始至1941年英美參戰前,日本為破壞中國後方經濟,在日佔區強行以日本發行之貨幣收兌法幣,再加上以走私物資套得法幣,送往上海兌取國民政府的外匯。國民政府分別從英國及美國得到超過一千萬英鎊及五千萬美元貸款,但仍不足支持法幣匯價。至1940年起,取消無限制外匯買賣。於是法幣的價值開始下跌。

對日抗戰期間,財政支出增加,法幣大量發行。到了戰後已發行至5569億元,比戰前增加約四百倍。1946年後,國民黨政府為支付與共產黨軍隊作戰的軍費,法幣的發行量更加大增,由抗戰勝利時的5569億上升至1948年8月的604兆元,三年間增加超過一千倍,造成了民間的惡性通貨膨脹。當時曾經有造紙廠以低面額的法幣作為造紙的原料而獲利。宋子文為行政院長時,試圖以金融政策穩定法幣,拋售庫存黃金購回法幣。但因為法幣發行量仍在增加而沒有得到成果。1948年5月行憲選舉後,由翁文灝出任行政院長,王雲五被任為財政部長,開始籌劃另一次貨幣改革,以金圓券取代法幣。









金圓券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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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圓券是民國時期中華民國政府在中國大陸發行的一種貨幣。由1948年8月開始發行,至1949年7月停止流通,只使用了十個月左右,貶值卻超過二萬倍。金圓券發行的初期,政府以行政手段強迫民間以黃金、外幣兌換。由於沒有嚴守發行限額,造成的惡性通脹[1]令民間經濟陷入混亂。特別是城市的中產階級所受的經濟損失極巨,令國民黨失去原來最重要的支持者,亦是國民黨在國共內戰中迅速垮台的原因之一。





[編輯] 發行背景

發行金圓券的目的是取代原來流通的法幣。法幣在1935年起由國民政府發行。抗戰期間,由於財政支出增加,法幣大量發行。到了戰後,國民黨為支付與共產黨作戰的軍費,法幣的發行量更加大增,由抗戰勝利時的5兆569億元快速上升至1948年8月的604兆元,三年間增加超過一千倍。在政府庫存黃金、外幣都沒有實質增加的情況下,造成了民間的惡性通貨膨脹。更曾經有造紙廠以低面額的法幣作為造紙的原料獲利。宋子文為行政院長時,試圖以金融政策穩定法幣,拋售庫存黃金購回法幣。但因為法幣發行量仍在增加而沒有成果。1948年5月行憲選舉後,由翁文灝出任行政院長,王雲五被任為財政部長,開始籌劃貨幣改革。





[編輯] 發行經過

1948年8月19日,國民黨召開中央政治會議,通過由翁文灝、王雲五提出的貨幣改革方案。當晚即由蔣介石以總統名義發佈「財政經濟緊急令」,作出全國廣播,並公佈「金圓券發行法」,主要內容為:



金圓券每元法定含金0.22217公分,由中央銀行發行,發行總額定為20億元

金圓券一元折法幣300萬元,東北流通券三十萬元

禁止私人持有黃金、白銀、外匯。凡私人持有者,限於9月30日前收兌成金圓券,違者沒收。

全國物價凍結在8月19日水平

與此同時蔣介石派出經濟督導員到各大城市監督金圓券的發行。當中上海作為全國金融中樞,由蔣經國為副督導,實際掌握上海的經濟情況。



金圓券的發行初期,在沒收法令的威脅下,大部分的城市小資產階級民眾皆服從政令,將積蓄之金銀外幣兌換成金圓券。與此同時,國民黨政府試圖凍結物價,以法令強迫商人以8月19日以前的物價供應貨物,禁止抬價或囤積。而資本家在政府的壓力下,雖然不願,亦被迫將部分資產兌成金圓券。在上海,蔣經國將部分不從政令的資本家收押入獄以至槍斃,以作殺一儆百。而杜月笙之子杜維屏亦因囤積罪入獄。蔣經國在上海嚴厲「打老虎」,曾稍微得到人民對金圓券的信心。





[編輯] 崩潰

以行政手段強迫凍結物價,造成的結果是市場上有價無市。商人面對虧本的買賣,想盡方法保有貨物,等待機會再圖出售,市場上交易大幅減少,僅有的交易大都轉往黑市進行。蔣經國在上海打老虎後來也遇上阻力。蔣經國查封的揚子公司為孔祥熙之子孔令侃所有。蔣經國因宋美齡的壓力而被迫放人,其本人亦因此事而辭職求去。物價管制最終失敗,在11月1日全面撤銷。翁內閣亦在11月3日總辭。



金圓券政策失敗的最致命處是發行限額沒有得到嚴守。國民黨政府在1948年戰時的赤字,每月達數億元至數十億元,主要以發行鈔票填補,而國民黨曾希望得到的美國貸款援助卻從來沒有落實。金圓券發行一個月後,至9月底已發行到12億元,至11月9日則增至19億元,接近初訂上限之數。11月11日,行政院修定金圓券發行法,取消金圓券發行限額,准許人民持有外幣,但兌換額由原來1美元兌4金圓券立即貶值五倍,降至1美金兌20金圓券。



自此金圓券價值江河日下,一瀉千里。當1948年底開始准許以金圓券兌換金銀外幣時,全國各地立即出現數以十萬計搶兌人潮。至1948年12月底,金圓券發行量增至81億元。至1949年4月時增至5萬億;至6月更增至130萬億;比十個月前初發行時增加二十四萬倍。金圓券鈔票面額不斷升高,最終出現面值一百萬元的大鈔,但仍不足以應付交易之需。至1949年5月,一石大米的價格要4億多金圓券。各式買賣經常要以大捆鈔票進行。由於貶值太快,早上的物價到了晚上就已大幅改變。市民及商人為避免損失都不想持有鈔票(金圓券),交易後或發薪後所取得的金圓券,皆儘快將其換成外幣或實物,或乾脆拒收金圓券。



1949年4、5月,南京、上海相繼被中國人民解放軍攻佔,共產黨在6月起宣佈停止金圓券流通。國民政府遷到廣州後曾繼續發行金圓券,新疆等地區亦繼續發行,但其價值皆已接近廢紙,例如新疆銀行就曾發行過單張六十億元的高額紙鈔[2]。到了7月3日,廣州政府宣佈停止發行金圓券,改以銀圓券取代,結束了金圓券的歷史。





[編輯] 影響

金圓券的快速貶值及造成的惡性通脹,源自政府的財政及貨幣政策。國民黨政府無視於財力的限制,繼續維持戰事。政府赤字以印鈔票支付,造成急劇的通脹。政府既不能自控通貨的發行,只試圖以違反市場規律的行政命令去維持物價和幣值,最終引致金融混亂,市場崩潰。



受金圓券風暴影響最大的,是城市內的小中產階級。他們沒有大資本家的財力和資源去保護自己僅有的財產,亦不如鄉間農民或無產階級的無產可貶。在金圓券發行初期或被迫、或出於信任政府,將累積所得的財產換成金圓券,在惡性通脹中所承受的損失最大,部分人因而變成一無所有。國民黨政府雖然因金圓券發行,搜得民間的數億美元金銀外匯,卻失去了國內本來最應傾向他們的階層:城市人民的信任與支持。



1948年中,國民黨在軍事上已節節失利,金圓券風暴令國民黨在半壁江山內僅餘的民心、士氣亦喪失殆盡。濫發貨幣是造成整個國民黨政權迅速在大陸崩潰的原因之一。





[編輯] 金圓券與台灣

當時臺灣省政府奉命依金圓券發行準備移交保管辦法,將臺糖總資產1億2千萬美元,劃撥4,300萬元,將臺灣造紙總資產2,500萬美元,劃撥800萬元,使臺灣進一步被捲入中國大陸惡化的經濟情勢中。而當時金圓券一元兌換臺幣1,835元亦明顯高估,中國大陸流入臺灣套匯的活動,使臺灣面臨嚴重的惡性通貨膨脹壓力,經濟情況更趨惡化。













新台幣



維基百科



新臺幣的前身為臺幣,又稱為舊臺幣,在1946年5月22日開始發行。當初舊臺幣被定位為一種過渡時期的貨幣,日治政府的臺灣銀行券與國民政府的臺幣一比一兌換。由於當時第二次世界大戰剛結束,中國滿目瘡痍,再加上國民黨與共產黨之間關係緊張,金融狀況不穩定,因此臺灣未使用當時通行於中國的法幣、金圓券,另外再發行臺幣。



關於發行新臺幣原因的官方說法,是由於1948年上海爆發金融危機,連帶也使舊臺幣幣值大幅貶值,造成臺灣物價水準急遽上揚。



不過另一種關於發行新臺幣原因的版本,指出是因為台灣日治時期結束初期,由於國共內戰的緣故,國民黨政府把臺灣的民生物資,如糖、米之類大量運送到中國以供應戰爭所需物資,造成臺灣內部民生物資銳減、嚴重短缺,使得臺灣的米價甚至比上海當地的米價還高(當時臺灣產米而上海不產),造成臺灣嚴重通貨膨漲,一日三市,幣值急速貶值,就算有錢也可能買不到米。



在1949年6月15日臺灣省政府公布「臺灣省幣制改革方案」、「新臺幣發行辦法」,正式發行新臺幣,明訂40,000元舊臺幣兌換1元新臺幣。1950年6月21日行政院發布命令,中華民國國幣單位保留銀元本位,而記帳單位自1950年7月1日起改為新臺幣,銀元與新臺幣以1949年12月29日最後牌告匯率固定為3:1。



1956年8月29日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3號解釋:《妨害國幣懲治條例》第三條所稱偽造變造之幣券,係指國幣幣券而言。新臺幣為地方性之幣券,如有偽造變造情事,應依刑法處斷。





[編輯] 準國幣

1961年7月1日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在臺復業,依照「中央銀行在臺灣地區委託臺灣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」,由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發行,紙幣上印「臺灣銀行」字樣,法定地位比照國幣,成為今日中華民國的法定貨幣。自1970年12月21日開始,鈔券上印「中華民國」字樣,以昭公信。另外為因應金門、馬祖、大陳島等戰地的特殊需要,也曾經發行限定流通這些地區的新臺幣金門、馬祖、大陳流通券,目前則已經取消。



1962年12月19日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99號解釋:臺灣銀行發行之新臺幣,自中央銀行委託代理發行之日起,如有偽造變造等行為者,亦應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論科。(大法官黃正銘有不同意見書,認為在程序上,不應受理中央銀行此次聲請解釋,而在實體上,未經立法程序新臺幣決不能變為國幣。)





[編輯] 國幣

1992年原「銀元及銀元兌換券發行辦法」公告廢止,作為國幣之銀元喪失發行法源。由於國幣依中央銀行法規定由中央銀行發行,於是在2000年7月1日訂頒「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」,停止委託臺灣銀行發行,將新臺幣正式訂為中華民國國幣。各法律條文中原以銀元為單位亦修法改為新臺幣。7月3日發行1000圓紙幣,上印字樣改為「中央銀行」,其圖案之瑕疵[1][2]於2004年版已移除。



2002年6月30日廢止「中央銀行在臺灣地區委託臺灣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」,2002年7月1日起原委託臺灣銀行發行之新臺幣停止流通。



當時曾有人質疑此舉是否為伸張「中華民國在臺灣為主權獨立國家」之主張,官方回應為:自1961年7月1日中央銀行在臺復業起,新臺幣發行單位法定即為中央銀行,中央銀行依據該行組織法規定,委託臺灣銀行發行,紙鈔原印「臺灣銀行」僅代表實際發行單位。



Job:

我猜根本沒有人會把些文章指仔細看完。上面的結論是假的,這才是最重要的結論。感謝維基!



重點是這2句:

『1950年6月21日行政院發布命令,中華民國國幣單位保留銀元本位,而記帳單位自1950年7月1日起改為新臺幣,銀元與新臺幣以1949年12月29日最後牌告匯率固定為3:1。』

『1992年原「銀元及銀元兌換券發行辦法」公告廢止,作為國幣之銀元喪失發行法源。』



原本新台幣原本是銀本位呀…真是長知識。

不過可惜的是新台幣不能換銀圓了。



有看到最後的人有收獲!

4 則留言:

  1. 中國自古以來就都是以白銀為交易幣別阿~

    黃金數量太少流通性不佳~使用白銀問題較少

    政府也是會發行銀票~但也是持有票券可兌換白銀的證明

    所以銀本位已經由來已久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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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台幣本來就是銀本位啊...

    job大大該沒看過先前法律的規定:「一銀元折合新台幣三元」...XDDD



    以前看古早新聞時,法律判決的罰鍰都是以銀元為單位

    後來慢慢轉換成以台幣為計價單位...

    我印象超深的咧...囧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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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1992年原「銀元及銀元兌換券發行辦法」公告廢止,作為國幣之銀元喪失

    發行法源。



    這是好事還是壞事?

    就看政府怎麼操作了

    玩上火了

    就會上美元氾濫一樣

    實質購買力降引發通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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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一邊看宋鴻兵的貨幣戰爭,一邊看到這篇大作,對於我這學理工的人來說,錢不

    止好用,錢的故事還真精彩......感謝大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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